席豫的簡介及代表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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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朝 詩人 席豫的簡介 補充[1]
〔唐〕字建侯,襄陽(今湖北襄陽)人,徙家河南。進士及第,天寶(七四二至至七五六)初官至禮部尚書。謚曰文。性謹,雖與子弟書疏及吏曹簿領,未嘗草書。《舊唐書本傳》
席豫,字建侯。襄陽人(後遷居河南)。唐代大臣。系後周昌州刺史席固七世孫。聰穎過人,經學文章為當時長安城中佼佼者。十六歲時,即進士及第,補襄邑尉。當時太子死難,安樂公主請立自己為皇太女。豫上書請立皇太子,以歷史上的外戚禍難說服當朝,語深意切,為人所稱讚。太平公主聞其名,上奏皇帝薦其為諫官,豫認為這是對他的污辱,辯論後離去。在推舉賢良時,任陽翟(今河南省禹縣)縣尉,以後任中書舍人(掌制誥文書之事,從七品)。與韓休、許景先、徐安貞、孫遜名四人齊名。後改任鄭州刺史。韓休輔佐朝政時,舉薦席豫代替他,拜吏部侍郎(相當今天的人事部副部長)。玄宗說:席豫的學識、政績均有記載,所以授予現在的職務。席豫在任六年,選拔了不少寒士為國效力,被譽為知人,人們稱他為席公。天寶(公元742—756年)中進禮部尚書,累封襄陽縣子。先後四次出任江南、江東、淮南、河北按察使。當時南方各地,人死後不葬,暴屍野外,他對百姓進行安埋教育,風俗為之改變。席豫為官清正,無私慾,不為權勢所搖撼,性謙厚,無論辦什麼事情都認真負責。給子弟、下屬寫信不草書。有人說:「此小事,何必如此認真。」他說:「小事、細事不認真,大事、要事將如何?」有一次,皇帝召群臣在朝文閣賦詩,所和眾詩,以席豫最工。皇帝下詔說:「詩人之冠冕也。」
席豫病重時,遺令下屬:死後三日下斂,斂畢即葬,不因喪葬之事,耽誤公私二事;如喪費不足,可賣居住之宅,以終後世。
年六十九而卒,贈江陵大都督。
弟晉,以文名當時。
問唐朝 詩人 席豫的詩詞作品 有哪些?
答唐朝 詩人 席豫的詩詞作品 包括:
《奉和敕賜公主鏡》《奉和聖制答張說南出雀鼠谷》《江行紀事二首》《奉和聖制送張說巡邊》。
問席豫是哪個朝代的人?
答席豫 是 唐朝 詩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