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縉的簡介及代表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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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 詩人 解縉的簡介 補充[1]
解縉(xie jin)(公元1369一1415年)字大紳,又字縉紳,號春雨,又號喜易,明朝第一位內閣首輔。洪武二年十一月初七日(公元1369年12月6日)出生在吉水鑒湖(今吉水縣文峰鎮)的一個書香門第之家。洪武進士,官至翰林學士。祖父解子元,元至正五年(公元1345年)進士,授安福州判宮,遷太史院校書郎,除承務部、東莞縣尹,在元末戰亂中死於亂兵;父親解開,二魁胃監,五知貢舉,以父死節贈官參知政事不拜,明初授以官又不受,一心從事著述、辦學,培養人才;母親高妙瑩,不但賢良淑慧,而且通書史、善小楷、曉音律。解縉生長在這樣的家庭,從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。傳說他自幼穎敏絕倫,其母畫地為字,於褪概中教之,一見不忘5歲時,父教之書,應口成誦;7歲能屬文,賦詩有老成語;10歲,日湧數千言,終身不忘;12歲,盡讀《四書》、《五經》,貫穿其義理。洪武二十年(公元1387年)參加江西鄉試,名列榜首(解元);次年,會試第七,廷試與兄綸、妹夫黃金華同登進士第。選為庶吉士,讀中秘書。明成祖時,入直文淵閣,進翰林學士,參與機務,後又兼右春坊大學士,一時詔令製作,皆出其手。
解縉有治國安邦之才。初入仕時,甚受朱元璋寵愛,常侍奉左右。一日,太祖在大庖西室對縉說:「與爾義則君臣,恩猶父子,當知無不言。」日上萬言書,剖切陳詞。他建議:政令要穩定,刑罰要簡省,要整理經史,制定禮樂,表彰賢士,崇祀先哲,禁絕娼優,易置寺閹,薄賦斂,減德役,焚經咒,絕鬼巫,裁冗員,節流開源,以蘇民困。他又指出朝廷用人當擇賢者,授職當最德才;應改革時弊,鼓勵農耕,實施授田均田之法,兼行常平義倉之舉,免去苛捐雜稅,使民休養生息;要尚武以固邊防,崇文以延人才;治罪不株連妻子,捶楚不加於屬官。奏疏呈上,太祖連連稱讚解縉有安邦濟世之奇才,治國平天下之大略。不久,縉又獻《太平十策》,再次陳述自己的政治見解。
問明朝 詩人 解縉的詩詞作品 有哪些?
答明朝 詩人 解縉的詩詞作品 包括:
《戲筆賣魚歌為陳檢討題》《題文山上巳詩》《過全州》《蒼梧即事(三首)》《蒼梧即事(三首)》《答胡光大》《赴廣西別甥彭雲路》《送劉繡衣按交》《菖蒲》《題吳山伍子胥廟》。
問解縉是哪個朝代的人?
答解縉 是 明朝 詩人。